谁是中国土地的拥有者
作者简介:
何·皮特(Peter Ho)为荷兰格罗尼根大学(University of Groningen)终身教授及发展研究中心(Centre for Development Studies, www.rug.nl/cds)主任。 其知识渊博,研究著作成果涉及制度变迁、可持续发展、技术与风险、环境保护、以及新兴经济体所面临的自然资源冲突等当今社会研究领域前沿问题。因有大量学术论文发表于SSCI 检索系统世界著名学术期刊,并在Routledge, Frank Cass, 和 Blackwell等世界权威出版社出版了一系列专著,从而得到国际学术界的一致公认。同时作者还担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荷兰与中国等国家政府的政策顾问专家,并经常被邀请接受荷兰电台、美国PBS、英国BBC等国际知名媒体的专访。
内容简介:
本书启用了“可信度” 和“空制度”两个概念。一种为社会群体所信赖并确认为可信的制度,其创生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该群体根据其所面临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因素所做出的选择和安排。无视这一条件,不仅会导致对社会行为人的行为方式作用甚微的空制度的产生,而且会导致社会不公加剧,甚至引起社会冲突。本书指出要正确理解中国农村改革所取得的成功,其诀窍在于理解政府所采取的放手政策,及其所刻意坚持的制度模糊原则的意义,因为这两者促成了适合不同地方特性并具有可信度的制度的产生。 目 录 绪 论…………………………………………………………………………………………1 第一章 农地产权制度的可信度,即“有意的制度模糊”之所以生效的原因…………26 第二章 为什么农民没有权利——土地产权纠纷和习俗权………………………………65 第三章 中国的草原管理:“空制度”的创建……………………………………………100 第四章 争议地带——森林权、登记和社会矛盾…………………………………………137 第五章 “四荒”拍卖政策174第六章国有化和私有化之间 ——作为第三条道路的共有财产?………………………………………………217 结 论 过渡时期的政治经济学……………………………………………………………254 附录一 两个村庄的土地权属界线认可书…………………………………………………271 附录二 国营林场和村庄之间的土地纠纷材料……………………………………………274 附录三 乡村学校的土地权属界线认可书…………………………………………………277 附录四 某砖窑的土地权属界线认可书……………………………………………………280 附录五 “第二轮”土地承包(农民持有的副本)………………………………………283 附录六 “第二轮”土地承包(村民委员会持有的副本)………………………………286 附录七 责任山承包合同……………………………………………………………………288 附录八 长城村拍卖宜林“四荒地”造林合同……………………………………………289 附录九 官厅村“四荒地”拍卖合同书……………………………………………………291 附录十 将农村土地转让给一家企业的手写合同…………………………………………292 附录十一 上垣村草原界线四至范围的手写协议书(不包括地图)……………………293 附录十二 某村庄的草原使用合同…………………………………………………………295 附录十三 某农户的草原承包合同…………………………………………………………300 中英文专有名词索引…………………………………………………………………………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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