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侮而不斗,辱也。
--《公孙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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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维尼法学方法论讲义与格林笔记

萨维尼法学方法论讲义与格林笔记

作者: [德] 萨维尼,[德] 格林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

价格: 24.00元

ISBN: 978750368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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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取自法天下法学百科全书,由ANDY提供的法理学词典。 网址:http://www.fatianxia.com/wiki_list.asp?n=%C8%F8%CE%AC%C4%E1 ********** 萨维尼 Friedrich Carl von Savigny (1779—1861) 萨维尼于1779年出生于法兰克福,1795年起他开始就读于马堡(Marburg)大学, 1796年他转往哥廷根大学,后又转回马堡大学继续学业并获博士学位。24岁时萨维尼发表了《论占有》,引起了巨大轰动。1810年萨维尼出任柏林大学教授,并于1842年-1848年出任普鲁士的司法大臣。 1803年,《法国民法典》诞生,在拿破仑的铁骑之下,掀起了整个欧洲的法典化运动,当时的德国正处于四分五裂之中,各地各有自己的法典体系。 1814年,当时颇具声望的法学家蒂堡(Thibaut 1772-1840)发表了《论德意志统一民法典的必要性》,呼吁制定德国统一民法典,希望通过法典化运动促进德国文化和经济的统一。萨维尼于第二年发表了论战文章《论立法和法学的现代使命》,批判蒂堡的法典化建议。次年,萨维尼与好友艾希霍恩共同创办了杂志《历史法学时评》,并以此作为历史法学派的阵地。论战逐步升级为一场全国性的辩论,连哲学大儒黑格尔也参与其中。 在《论立法和法学的现代使命》中,萨维尼认为:法律起源和发展取决于民族的特殊历史,就如同该民族的语言、习俗和政治一样。所有这些因素都是民族的统一的精神生活所创造的统一体,它们密切联系在一起,不可分离。法主要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是民族意识、即共同体的一个部分。法最开始体现为习惯法阶段,由习俗和人民的信念之中产生了法。法在后来的发展主要通过职业的法学家群体来推动。但是,推动法发展的决定性的力量是来自民族内部的。法的发展不是由立法者(包括法学家在内)的自由意志所决定。总而言之,萨维尼认为当时的德国还不具有制定民法典的能力。萨维尼主张回到传统的罗马法,通过系统、完整的罗马法研究,来为立法积攒力量。 萨维尼一生致力于古罗马法的研究,他1804年发表了《中世纪罗马法的历史》,此书共六卷,直至1831年才得以完篇。萨维尼晚年的作品是八卷本巨著:《当代罗马法体系》,全书出版耗时九年,是萨维尼一生心血的结晶。萨维尼对于罗马法的历史性研究,至今无人可及。 萨维尼不仅仅是历史法学派的开创者,也是法学方法论的开山祖师。他在1802到1803年开设方法论课程,由其弟子雅各布•格林作成笔记,直到 1951年出版的《法学方法论讲义》,是德语区法学方法论的发端。他阐述了经典的法律解释四准则:语义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和体系解释。语义解释的客体是立法者的文字;逻辑解释的对象是立法者各个想法之间的关系、结构;历史解释则涉及法律发生当时的状态;体系解释指将所有法律制度、法律规则组成一个巨大整体之内在脉络关系。萨维尼认同主观解释理论,认为法律解释应当依据法律的意义和目的。萨维尼建立了近代法学方法论的基础。

内容简介:

从1820年到1842年,萨维尼先后在马堡大学、兰茨胡特大学、柏林大学开设三十多次法学方法论课程,以其清晰、流畅、优雅并且富有洞察力的讲授吸引了大批学子,听课者有不秒后来成为著名法学家,如温德夏、霍默耶、布卢默、布尔沙迪等。可以说,萨维法学方法论直接影响了不止一代法学家。 在萨维尼学法学方法论课程资料中,最系统、最完整的是雅各布·格林所作的1802/1803年法学方法论听课笔记——这也是本书的主要内容。雅各布·格林生于1785年,卒于1863年,与其弟威廉·格林被后人合称为“格林兄弟”。人们对梅林兄弟的了解通常仅限于其在文学和语言学领域的成就,尤其是家喻户晓的《格林童话》(出版于1812-1815年),一百多年来,这部童话集一直都是每一代儿童的经典读物。除此之外,格林兄弟合编的《德语大词典》以及雅格布·格林撰写的《德语语法》在德国语言学史上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事实上,格林兄弟也是法学家,尤其是雅各布·格林,著有《论法中的诗意》(1816年)、《德意志法律遗产讲稿》,在那个时代产生重大影响。凭借其在日耳曼法律史方面的出色研究,雅各布·格林成为历史法学派日耳曼法分支的代表之一,1840年被柏林科学聘为法学教授,并于1846-1847年任法兰克福、吕贝克日耳曼法学家大会主席。

目录:

上篇 萨维尼法学方法论讲义 序言 第一部分 法学的绝对研究方法 绪论 一、法学的概念 二、关于法律科学的新视角 第一章 解释:语文学视角下的法学 第一节 解释的概念 第二节 解释的三个要素 第三节 应用实例 第四节 解释的最高任务 第五节 解释的原则概说 第六节 民法解释的批判性历史概要 第二章 法学的历史性研究 第一节 历史的内在关联性 第二节 历史区分 第三节 法学与政治学、历史学的关系 第三章 法学的体系性研究 第一节 什么是体系 第二节 法体系的形式要素 第三节 关于扩张解释与限缩解释 第四节 哲学对法学的影响 第二部分 法学的文献性研究 第一章 阅读的原则 第一节 批判地阅读 第二节 历史地阅读 第三节 把上述原则具体运用于文献性研究 第二章 法学对文献的需要 第一节 法学研究史 第二节 研究的成果:书籍知识 第三章 关于法律书典的详细说明 第一节 民法领域的文献 第二节 刑法领域的文献 第三部分 法学的学院性研究方法 一、书籍印刷术的发达对大学的影响 二、大学教学的目标 三、把上述理论运用于法学 四、现行大学体制下的法学研习 五、辅助手段 下篇 雅各布·格林笔记 序言 第一部分 法学的绝对研究法则 绪论 一、法学是一门历史性的科学 二、法学也是一门哲学性的科学 三、法学是历史性科学与哲学性科学的统一 第一章 法学的语文性研究 第一节 解释如何可能以及解释的要素 第二节 解释的最高任务 第三节 解释的原则 第四节 解释的历史 第二章 法学的历史性研究 第一节 历史的内在关联性 第二节 历史区分 第三节 把法学运用于解释政治与历史 第三章 法学的体系性研究 第一节 什么是体系 第二节 体系的逻辑媒介:形式 第三节 关于扩张解释与限缩解释 第四节 哲学对法学的影响 第二部分 法学的文献性研究 第一章 阅读的规则 第一节 批判地阅读 第二节 历史地阅读 第二章 上述规则运用于法学研究的各个部分 第一节 法学研究史 第二节 书籍知识 第三章 关于法律书典的详细说明 第一节 民法领域的文献 第二节 刑法领域的著作 第三部分 法学的学院性研究方法 一、书籍印刷术的发达对大学的影响 二、大学教学的目标 三、法学课程计划 四、现行大学体制下的法学研习 五、辅助手段 附录一:法源索引 附录二:人名索引 附录三:术语索引 附录四:格林兄弟生平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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