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王之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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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

作者: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7

价格: 25.00元

ISBN: 978750367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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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释义丛书》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编辑的一套系列丛书。 该套丛书由一系列法律释义组成。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部分参与立法的同志编著。该丛书坚持以准确地反映立法宗旨和法律条款内容为最基本要求,在每部法律释义中努力做到观点的权威性和内容解释的准确性。

目录:

第一部分 释义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基本原则] 第四条 [规章制度] 第五条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第六条 [集体协商机制]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 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种类]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 第十九条 [试用期]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 第三十一条 [加班]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四十三条 [工会在劳动合同解除中的监督作用]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第四十九条 [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五十一条 [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 第五十二条 [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 [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的报送和生效]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 第五十六条 [集体合同纠纷和法律救济]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 第六十一条 [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者组织工会]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自设劳务派遣单位]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曰制用工的终止用工]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三条 [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管理体制] 第七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 第七十五条 [监督检查措施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第七十六条 [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七十七条 [工会监督检查的权利] 第七十八条 [劳动者权利救济途径] 第七十九条 [对违法行为的举报]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 [缺乏必备条款、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三条 [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 [扣押劳动者身份等证件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 [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八条 [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 [无营业执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四条 [个人承包经营者的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五条 [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责任]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 第九十八条 [施行时间]第二部分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的说明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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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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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的荔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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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024-06-24 01:45:55
书虫阅读发表
作为一名HR,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对我来说简直是宝典。它对法律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阐释,让我在处理劳动合同问题时有法可依,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024-06-24 01:45:55
法学爱好者发表
这本书的作者阵容十分强大,都是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专家、学者和立法参与者。因此,书中的释义既权威又准确,对于我们这些法律学习者来说十分有价值。
2024-06-24 01:45:55
法律小白发表
虽然我不是学法律的,但这部书写得非常通俗易懂,一点也不晦涩难懂。我读完之后,对劳动合同法有了很系统的认识,解决了之前很多困惑我已久的问题。
2024-06-24 01:45:55
HR从业者发表
这本书是我在HR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本工具书。它不仅对劳动合同法的内容进行了全面的阐释,还提供了大量的案例解析和实务建议,对我日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2024-06-24 01:45:55
劳动法专家发表
作为一名劳动法专家,我强烈推荐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它不仅是一部权威的法律释义,更是劳动法理论和实务研究的宝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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