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摩尔的感觉材料理论

作者简介:
贾可春,男,1967年生,江苏宿迁人。2001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外国哲学研究所,获博士学位。主要从事英美分析哲学研究,著有《重新理解罗素V数学原则)中的意义理论》、《罗素的专名理论》等,并译有《罗素》(合译)、《约定的真理》及《本体论的相对性及其它论文》等。另有多篇新闻作品发表于各类媒体上。
内容简介:
《乔治·摩尔的感觉材料理论》主要内容:在摩尔哲学中,感觉材料是认识的直接对象。摩尔早年坚持纯粹实在论的立场,认为认识的直接对象是作为世界终极成分的概念以及由概念构成的命题,所以那时不存在感觉材料问题。不过,作为这种纯粹实在论立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认识行为/认识对象的二分模式成了摩尔后来探讨感觉材料问题的基础和预设。作为认识的直接对象,感觉材料其实就是感觉与认识的终极对象之间的一种媒介,因此,感觉材料的引进必然会带来如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感觉材料与外部世界问题之间的关系,二是感觉材料与物质对象之间的关系。对这两个方面关系的探讨和解决构成了摩尔感觉材料理论的主体。就第一方面而言,摩尔认为,感觉材料的存在并不是作为认识行为的感觉与作为最终认识对象的外部世界之间不可跨越的鸿沟,相反,正是感觉材料的存在才使得我们有可能解决外部世界问题即证明或认识到外部世界的存在。就第二方面而言,摩尔在直接实在论、知觉表现论及现象论三种观点之间徘徊。但总体来说,他更倾向于直接实在论的观点,因为这与他常识实在论的立场相一致。此外,摩尔还从感觉材料与心灵、感觉材料与物理对象的关系这两个角度,探讨了感觉材料的本体论地位。
目录:
中文提要 Abstract 第1章导论 第2章早期的纯粹实在论 2.1概念作为终极实体 2.2感觉的分析 第3章何谓感觉材料 3.1定义 3.2比较 第4章感觉材料的地位 4.1感觉材料与心灵的关系 4.2感觉材料与物理对象的关系 第5章感觉材料与外部世界 5.1感觉材料的存在作为解决外部世界问题的前提 5.2外部世界存在的哲学证明 第6章感觉材料与物质对象 6.1直接实在论 6.2知觉表现论 6.3现象论 主要参考文献 附录ⅠMoore'Spaper“theNatureofJudgement” 附录ⅡMainWritingsofG.E.Mo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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